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技能培训中心


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

根据教育部〔2011〕6号文件精神,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,全面推行全国统考,今年在浙江省、湖北省开展试点,明后年推广到全国,实现常态化。改革内容包括:


一、考试难度大大增加

考试实行机考、笔试和面试相结合,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、中学教师考四科,包括《综合素质》、《教育基础知识》、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、《试讲》等,考试科目增加,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,不指定参考教材,考试难度大大增加。

二、报考条件显著提高

高校在校生只有毕业年级学生方能报考,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,初、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三、认证程序更加严格

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,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,才能参加面试;笔试和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,部分学科还需要教学实习见习经历。

四、考试费用大幅增加

笔试和面试分别收费,收费标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增加。因无参考教材,考生参加培训的费用必将增加。

改革过度时期,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政策”,2011年11月左右报考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原报考程序申报。


温馨提示:最后一次省报机会,请需要考证的同学放假前(5号速到技能培训学院2104办公室报名,我们将专门进行补报名)。


来源: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-技能培训学院 日期: 2012-01-04